由於宣布了緊急狀態,塞爾維亞共和國政府通過了《緊急狀態期間組織雇主的條例》,該條例於2020年3月16日在塞爾維亞共和國官方公報上發布。(以下簡稱:法規)。
我們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幫助客戶了解緊急狀態的聲明和本法規的通過對塞爾維亞共和國的雇主和僱員而言意味著什麼。
該法規規定了雇主有義務允許僱員在緊急狀態下(包括遠程工作和在家工作)在雇主所在地外從事工作。在所有可能根據雇主的一般行為和每位特定僱員的僱用合同組織此類工作的活動中都引入了這項義務。
如果雇主和僱員合同的一般法令沒有規定這類工作,則雇主可以做出特別決定,如果組織條件允許,則允許該僱員在雇主的住所外從事活動。此類決定必須包括:
- 工作時間;
- 一種監督員工工作的方式。
因此,雇主將更詳細地規定在家中執行工作的方式,以及在緊急狀態下雇主如何控制僱員的工作,這可以通過僱員每天/每週發送報告的義務來實現。向他的雇主介紹他的工作活動。
此外,該法規還規定了雇主有責任保存在雇主所在地以外從事工作的僱員的記錄。
另一方面,當涉及無法在家中/遠程工作的活動時,該法規規定了雇主的某些職責,涉及企業遵守緊急狀態。
為雇主提供的可能性如下:組織輪班工作,以電子方式和其他適當方式召開商務會議,推遲在國內外的所有商務旅行。
此外,雇主有義務根據《保護人民免受傳染病法》的規定,提供與設施和人員衛生安全有關的所有一般,特殊和緊急措施。另外,必須提供足夠數量的防護設備。
除了遵守《勞動法》的適用規定外,雇主在緊急狀態下還必須遵守《規章》的規定,以維護所有僱員的健康和安全,而又不中斷其活動。
如果您在新形勢下對員工的工作安排有某些擔憂,我們的律師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幫助,以幫助您理解所採用的法規。